撰文 韩玲 绿色建筑设计研究院结构所副总工/雄安设计中心结构设计师
韩玲在雄安设计中心工地驻场
如今,EPC、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这些行业热词时常出现在我们周围。2017年国务院19号文发布,接着2017年1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上海、深圳率先开展试点,随之而来各地陆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咨询,我们已经悄然进入注册个人或合伙人执业时代。咨询公司依托集团平台,成为集团内推动“建筑师负责制”吃螃蟹的人。用网络上一句话:个体时代来临,舞台静候主角。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在雄安舞台,咨询公司“雄安设计中心项目”团队已完成了首演。
建筑师负责制并不是一个新的项目管理模式,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很注重建筑师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作用,并以立法形式确立建筑师制度和建筑师地位。百年前的中国建筑师,也已做出过许多成功的实践,而在近几十年的建筑工程,设计的做设计,施工的做施工,五龙治水式的勘察设计咨询碎片化体系,支撑了我国多年的大规模建设。在我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中,建设单位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在工程建设规模急速扩大的背景下,绝大部分建设单位更关注工期、造价,而不是注重建筑和建造本身。
现在重提建筑师负责制,只是恢复这一制度,但是国内各地实施过程中,对建筑师负责制依旧有不同的思路、不同的认识、不同的做法。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模式,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建筑师负责制的“前世今生”。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此制度符合建筑设计、建造过程的内在规律。其主体建筑师是“广义建筑师”的概念,并不是单独的个人,也不是一个企业或者公司,而是以加盖注册章、承担项目责任的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管理团队,一个团队包含有建筑、结构、机电、室内、景观、幕墙等各专业;“建筑师”需要协调项目管理部门、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或部门等。建筑师主要任务是管理承包,而非建造承包,建筑师负责制不能免除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建造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责任还是由相关岗位技术人员负责。
建筑师负责制的EPC不同于建筑师负责制,前者不仅包管理,还包工程,提供的是实体化的建筑产品,两者在责任性质、价值诉求、盈利模式和服务采购上完全不同。建筑师负责制EPC的优势在于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统一协调,可以最大限度的协同施工推进与设计方案变化之间的矛盾,使得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不出现返工,拆改等现象,避免浪费。
本次人才特训营,香港王董国际的执行董事谭国治先生给我们介绍了香港的建筑师负责制,在香港,业主向建筑师提出条件和诉求并给出预算,建筑设计、造价、招标、合同、监理以及协调其他专业顾问等这些专业工作,都是由建筑师来负责。并按业主定标指示,安排中标施工单位开工,展开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业主等着交钥匙就可以了。
而来自惟邦建筑的汪克先生则与我们分享了采用自创 “惟邦营造法”,成功打造建筑师负责制EPC的典型案例——铜仁国际机场。惟邦营造法从设计阶段就集合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充分内部论证,每一次修改都伴随着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步调整。汪克先生表示,这种建设模式,业主的支持尤为重要。建筑师话语权的增加需要合同的授权、法律法规的授权。
而作为咨询公司这一制度实践的项目——雄安设计中心亦是“建筑师负责制EPC”项目,集团及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以刘恒院长为核心的建筑师团队从立项开始全过程把控,在初期,团队多次实地踏勘,深入的了解现状,最大程度的结合现状去进行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对设计进行多轮优化,不改变效果的同时,控制成本预算;在施工建造阶段,设计团队驻场,第一时间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并由项目管理部的现场质量管控人员全程把控施工质量。
雄安设计中心建筑师负责制EPC带来的思考:
1. 各岗位人员对合同应有一定的了解,明确各自工作范围。
2. 加强人才管理,建筑师负责制条件下,服务内容有所增加,除了建筑设计外,还要提出策划、材料选择、施工监造。只会画施工图搞设计的工程师已不能满足项目的需求。懂采购、造价、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型人才,是项目成功的必胜法宝,全方位能力培养仍需加强。
3. 选择分包商,须衡量其经验、资信、实力等因素,减少自身导致的风险。
这次人才特训营通过汪克、谭国治、刘恒三位专家的经验分享、理念传输、政策解读、模式构建,我收获满满,通过这次培训,结合雄安项目实践,我对建筑师负责制有了更深的理解,很多疑问也在项目实践和人才培训互动中寻找到答案。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公司的“建筑师负责制”之路越走越稳、越走越宽,让我做为一个“广义的建筑师”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人民。也希望未来第二期、第三期人才特训营开营!